做好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为此,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在部署2012年政法工作时明确提出,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握好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政法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按照中央部署,切实保障宏观调控有效实施,切实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切实化解各类经济纠纷,全国各级政法机关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一些中小企业面临经营困难。如何帮扶中小企业,是当前各级政府的重大课题。
2011年伊始,浙江省司法厅动员、组织该省广大律师纷纷深入企业一线,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用实际行动帮扶中小企业,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2011年12月底,全省律师共对10331家企业开展“法律体检”
“以前没有聘请法律顾问,自己又不太了解法律知识,经常出现一些经济合同纠纷。”温州民营企业家林建对法律顾问的好处称赞有加,“现在公司起草经济合同,都需要经过法律顾问对投资项目和合同内容的预先审查。这两年合同纠纷少了,基本没有出现什么麻烦。”
2011年1月,在浙江省司法厅下发《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省律师协会下发《浙江省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指引》后,温州市司法局积极组织全市律师借助法律顾问单位的平台,对当地4072家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并且以组团形式对其中的1000家骨干企业做了深度“体检”。
在律师进企业之前,林建曾遇到一件棘手的经济合同纠纷。当时,林建与新疆某代理商合作,虽然签订了合同,但由于私人朋友关系,允许代理商赊欠提货。结果,该代理商赊欠的款额越来越多,并且还以质量问题为托辞拒绝结账付款。
“要确保资金安全,首先就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并且能够适时运用法律保障体系,规避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作为林建的法律顾问,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罗进辉得知此事后,直接指出企业的问题所在。如今,林建的企业专门设立了“法律顾问办公室”,要求律师每周有4个半天在公司上班。
浙江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说:“法律是中小企业尤其是成长型企业最容易忽视的,法律的缺失也是导致这些企业经营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他们往往仅用经济的视角去谋发展、看问题,缺乏法律的保障,难以实现健康发展。”
“现在,律师开始从幕后走向台前,不再仅仅是打官司。”温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詹振灼表示,“从个人行为到组团行为,从一般服务到深度服务,从行业自发到党委政府倡导,律师进企业,开始为企业良性发展提供更多的服务,尤其在企业面临问题时,可以更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
截至2011年12月底,浙江全省律师共走访企业39653家,对10331家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审查企业规章制度19727件,帮助修订公司文件、审查合同协议10418份,出具法律意见书、风险提示函8102份,帮助企业解决各类法律问题13260个。
企业没有损失就是律师最大的效益
2009年,为突破企业发展瓶颈,黄某开始四处寻找商机,由此接触到一个“极具诱惑力”的商业地产项目。正在犹豫是否投资之时,作为该企业邀请的专家,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杨康乐提出否定性意见并充分说明理由。
“一家企业从一无所有做到资产几个亿可能要10年,但从几个亿亏到一无所有往往就是一瞬间。”黄某说,“看今天该项目的运转情况,很庆幸当时采纳了杨律师的意见,否则我的企业也会陷入困境。”
“事前防范、规避风险”是律师帮扶中小企业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2011年,温州涉及中小企业案件和非诉事务1.8万多件,标的额260多亿元。尤其是为了进一步避免中小企业的融资出现问题,温州律师还对26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及顾问工作提供全程服务,从源头上规范资金管理。
目前,随着法律顾问工作的不断深入,一些企业经营的问题开始“浮出水面”,并被为企业、律师共同关注。负责向150多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介绍,温州的企业在经营管理上普遍存在三大问题:一是经济合同不规范,很多企业老板“烟盒上打欠条”甚至“口头协议”,难免引发经济纠纷;二是企业用人不规范,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成长型企业的逐利而难以得到保障,劳动合同不规范经常引发员工的随时离岗,社会保险不到位则容易导致员工意外受伤,需要企业高额赔偿,这又让企业蒙受了损失;三是公司治理结构不科学,企业多实行家族集权式管理,缺乏有效的法人治理。
为了集中解决这些问题,一些律师事务所以行业协会为突破口,通过对整个行业的“法律体检”来间接帮扶所属企业;而有些律师事务所则直接将行业协会视为深度服务的对象。
2011年初,温州家具商会新一届领导班子为了给商会创收,会议决定由十位会长以个人名义每人集资300万元、共计3000万元,再以民间借贷方式助会员单位解困。但资金出借后三个月左右,温州就出现了企业倒闭、债务人逃跑等一系列事件,造成上述出借资金中约40%面临债务人随时会逃跑、资金无法收回的风险。
为此,作为商会法律顾问,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律师于文凤立即牵头组建了5人法律顾问团,深入调查,并了解到债务人尚有其他未收回债权和尚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产。经过评估和分析,顾问团帮助设置了“债权转让”,“提供委托银行贷款方式取得次债务人厂房抵押担保”,“原债务人连带担保”等一系列缩小风险、减少损失的方案。
如今,整个商会及所属企业都已转危为安,已有1/5资金收回,其余部分已形成短期还款计划及担保方案。
企业没有损失就是律师最大的效益。而为了充分做好“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浙江省司法厅一方面大力组织律师培训与交流,提高律师专业水平;另一方面积极整合司法资源,比如专门部署了公证服务中小企业专项行动,2011年,全省公证机构办理各类涉及中小企业的公证6.5万件,涉及金额近600亿元。
引导企业把当前遇到的困难作为推进企业转型升级的有利时机
“根据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的月度沟通函中有这样一段内容。
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恩介绍说:“每个月,我们都会将沟通函发给每一家企业客户,主要内容包括各家企业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方案的说明、近期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解答和其他的工作“小贴士”,这就实现了企业发展与法律服务的日常对接。”
为了推进“以法治企”,浙江省司法厅指导制作并上门送发《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律师建议书》、《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同时,截至2011年12月底,浙江省全省律师以月度沟通函、法律信息提示等多种形式,发放法律资料47659份,开展各类法律宣讲活动3985场。
正面引导只是一种帮扶方式,“根据不同的企业发展状况及社会影响,律师采取不同的策略,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问题。”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六和律师事务所主任郑金都说,“大体而言,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规范风险,如法律诉讼、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分析,二是助推发展,如重整重组、企业改制、创新融资渠道、规范劳工关系。而且后者比前者更重要。”
“一是不能让企业停产,二是要进行企业重组。”温州益原公司因受金融危机影响出现债务危机时,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伸出法律援助之手。该律师事务所主任江丁库介绍说,“当时,债台高筑彻底压垮了这家企业,但是,我们认为,倘若停产,不仅会债主盈门,同时会引发大量职工失业,甚至可能引发社会连锁反应。因此,债权重组、企业自救成为我们帮扶的指导思路。”
在通过依法确认债权、制订重组和注资方案、协商平衡各债权人利益之后,一家新的公司在原有基础上“破茧而出”。同时,在该律师事务所的后续服务下,原公司顺利进入破产程序,职工及其拖欠工资等问题也得到妥善处理。
如今,以破促立,强筋健骨,这家新的企业正常运转,产值近1个亿,纳税近200万元,社会效果显著。
渡过难关乃时下所需,转型升级才是长久之道。为此,浙江省司法厅提出,引导企业把当前遇到的困难作为推进企业转型升级的有利时机,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步伐,提高企业发展层次水平,增强发展后劲。
温州市鹿城区某建筑公司就是在危机中找到了生机。2011年,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对该公司进行了“法律体检”,发现该公司的体制结构明显不科学。
其实,该公司已于2005年准备进行企业改制,但是一直停滞不前。
为此,以项莉娜、程鹏为骨干力量的律师团队立刻着手了解企业现状,发现劳动法律关系、企业改制的政策适用问题是造成改制困境的主要障碍。随后,一套完善的日程表式的改制进度计划被提出并被采纳。
如今,企业改制方案已在企业全体职工大会上获得全票通过,并迅速获得了主管部门及鹿城区政府的批准,而企业改制已进入了最终“变集体企业为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阶段。
大体制需要改,小细节也得抓。如今,浙江玉海律师事务所在“法律体检”的过程中打出了“精细化服务”的品牌。
每周一上午参加天瑞地产公司的例会,并现场进行相关的法律分析;对天瑞地产的每一份投资项目进行前期调查和全程服务,并对投资项目的原始资料进行备份,尤其是在必要的时候,充当项目合作双方的中间人;以三个人的团队形式加入天瑞地产公司,既可以实现时间上的满足,又可以突出各律师之间的专业互补性。
“律师,就是我的战略伙伴。”天瑞地产董事长姜某兴奋地说,“他们向我提出建议,为我出谋划策,不仅避免了损失,还为我们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一、融资理念要创新。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理念陈旧、融资渠道狭窄是关键,多数中小企业长期以来仅依赖银行融资与民间借贷,一旦经济形势变化就措手不及,风险立现。建议广大中小企业要创新融资理念、拓宽融资渠道,运用信托、债券、典当、融资租赁、私募股权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思路一变天地宽。
二、劳动用工快规范。劳动纠纷与劳动争议日益增多,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发展。建议广大中小企业抓紧时间规范各项用工制度,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各中小企业应对员工负责,员工应对企业忠诚,要努力实现劳资一体、共促发展。
三、合同变更多协商。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极可能导致合同履行出现各种困难与问题。建议广大中小企业既要严守契约精神,也要积极妥善处理情势变更,在合同需要变更和纠纷出现时应充分协商、互谅互让,及时化解合同争议,谋求长远利益。
四、内部制度求完善。中小企业多实行家族集权式管理,缺乏有效的法人治理,这一直是中小企业管理上的软肋。内部管理是否健全恰如人体是否强壮,体现的正是抵御风寒的能力。建议广大中小企业根据当前形势下本企业所暴露的各类管理问题,及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规范、有效的内部运行模式,着实提高企业运营效率与抗风险能力。
五、知识产权重保护。创新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原动力。中小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相对较少且知产保护意识薄弱,是知识产权纠纷频发的根源。建议广大中小企业积极引进各类专业性人才,提高企业自身的创新能力,增强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建立完善有效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转型升级谱新章。
六、投资扩张须慎行。分析一些中小企业陷入困境的原因,总能发现企业盲目扩张,投资过快的轨迹,尤其是盲目多元化、跨行业发展所带来的巨大风险。建议广大中小企业在投资与规模扩张、尤其是多元化、跨行业发展时要充分评估各类风险,量力而行。
七、股东团结共患难。同甘易、共苦难,中小企业经营困难之时,也是考验股东合作精神之时。如果在困难之际股东之间各顾私利,必然导致企业决策瘫痪,难以维持,最终反而是全体股东的利益集体受损。建议广大中小企业股东之间应以“家和万事兴”为座右铭,积极发挥股东集体的优势,团结一致,共渡难关。
八、重组重整脱困境。“跑路”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更不是帮助企业解困的有利出路。在企业陷入困境时寻求法律帮助,不失为解救企业于水火的一剂良药。如企业真的濒临破产,建议中小企业主动寻求法律支持,积极寻求重组重整等方式为企业解困。让濒危企业在法律的保护下涅槃重生,东山再起,远比违法“跑路”有效、有利。
九、法律顾问多联系。不少中小企业均已聘请了法律顾问,但却常常只有在面临纠纷或诉讼时才想起联系法律顾问,不能充分发挥其“经营的参谋、法律的顾问”的作用。实际上,法律顾问最大的效用在于预防纠纷与风险,建议广大中小企业在经营管理以及投资决策中多与法律顾问联络沟通,让专业的法律服务为企业的经营与发展保驾护航。
十、社会责任且勿忘。企业是股东的,也是社会的。一家成熟的企业一定是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如果忽视社会责任,企业品牌不可能得到社会的认同,企业发展也不可能得到公众的支持。建议广大中小企业都要树立积极负责的社会责任理念,唯有赢得社会与公众的认同、赞誉与支持,才能真正实现企业的基业长青。